本报讯(记者 陆续) 从2004年到2007年4月,我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1107件1190人;立案查办重特大案件376人,县处级要案60人。
到目前,检察机关已经起诉92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有429人。这些案件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32542.29万元,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96.73万元。
据了解,今年前4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166件177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7%和35%,重特大案件和要案比去年同期上升1.76倍。
举报渎职侵权可获得奖励
昨日,记者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检察机关欢迎群众对渎职侵权的个人进行举报,举报形式有电话、信件、当面、网上、预约等,可通过传真、电报、录音、录像等方式举报,举报电话:0431—87632000,检察机关将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重要性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各类渎职犯罪比例
A.滥用职权类犯罪350件370人
B.玩忽职守类犯罪420件433人
C.徇私舞弊类犯罪162件170人
D.侵权类犯罪71件91人
涉嫌犯罪人员成分
A.司法机关362人
B.行政执法机关579人
C.其他249人
渎职侵权犯罪五大表现
一、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假冒伪劣产品、药品、食品充斥市场,扭曲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
三、极少数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滥用司法权放纵罪犯。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五、破坏国家机关管理秩序,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
渎职侵权犯罪八大案件
一、原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处长高应坤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上亿元案。
二、农安县卧牛石子小学鞭炮厂爆炸造成10人死亡案。
三、原舒兰市政协副主席兼统战部长郑哲云等6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55名劳务人员被骗、造成200余万元经济损失案。
四、原珲春市杨泡满族自治乡林业站站长俞在松玩忽职守滥伐林木4400立方米案。
五、原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汤天河滥用职权案。
六、原农安县万顺中学校长李树田高考舞弊系列案。
七、原白城市地税局局长王桂林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八、原省高法执行局执行员齐树林滥用职权案。
今年重查七类案件
一、危害司法公正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枉法追诉、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渎职犯罪。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黑恶势力相勾结,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三、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审批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破坏土地资源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五、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渎职侵权犯罪,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渎职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