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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业资讯2008年3月10日加州WESTLAKE VILLAGE消息——
都乐食品有限公司(Dole Food Company, Inc.)今天宣布,洛杉矶高级法院的Victoria Gerrard Chaney法官驳回Tellez案中的所有惩罚性损害赔偿,并认定“任何惩罚性损害赔偿裁决都是如此武断以至于是严重过分的,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从而作出了对都乐公司有利的判决。Chaney法官进一步裁定“以最有利于原告的角度来看证据的话,这个证据要求对都乐公司进行法律上的裁决”。原告指控都乐公司大约30年前在尼加拉瓜的承包香蕉种植园对工人恶意使用陶氏化学公司的二溴氯丙烷(DBCP)农药。
由于这个原因以及法院2008年3月7日作出的其他有利裁决,最初对都乐公司作出的总计赔偿500万美元的裁决现已减为158万美元。
都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公司法律总顾问C. Michael Carter说,“我们一直认为,惩罚性损害赔偿在这些案件中是不合适的,违背了宪法的基本原则。Chaney法官的裁决理由明显会阻止法院在加州其他尚未裁决的案件中对都乐公司做出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裁决,无论原告来自尼加拉瓜还是任何其他尼加拉瓜以外的国家。”
作为这些诉讼程序的一项结果,法院在Tellez案中作出了对都乐公司有利的裁决,而没有支持仔细挑选出的12名原告;法院同意了都乐公司的请求,决定对其他原告之中一人的索赔诉讼另行审判。维持对四名原告的补偿裁决,但都乐公司仍有上诉的权利。
都乐公司承诺以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尼加拉瓜香蕉园男性工人的索赔问题,这些工人达到了与可靠科学一致的最低标准。在洪都拉斯,都乐公司、工会以及洪都拉斯政府已成功实施了一项计划来处理这些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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