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是这堆东西挡了路 本报记者 车英 摄
这是条“半截路”,由来已久。
这条“半截路”在徐家的后院、刘家的前院。徐家后院是个园子,园子左边挨着这条“半截路”,右边是另一家的园子,上边是一条深沟,绕都绕不过去。徐家进出园子,走人有后门和边上的小道,但走车却只能通过那条“半截路”。但刘家重新翻盖房子后,就用粪堆和庄稼把这条路堵上了,徐家的车和脱粒机等大物件进园子的路也就被堵上了。
2000年秋收后,因为“无路可走”,脱粒机进不了园子,徐家玉米发了霉。徐家找到刘家要其“让路”,刘家不同意,矛盾因此升级,徐家将刘家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刘家“让路”
对簿公堂后,原来的邻居成了陌路,就是在村里遇见也不说话。为了搞清楚这条路的问题,从村委会到法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
据了解,早在1996年农村重新承包土地时,鲍家村村委会就对此路有明确规定,如果再有村民盖房子,就可将路延续下去,成为村中的第二趟街。这么多年因为一侧是深沟,房子只盖到刘家的位置。因此,路也就延到了刘家窗下。在法院调查取证中,证实此处原有一条乡路。2004年德惠市人民法院最终裁决,刘家在限期内将此路上的障碍物清除,如逾期不清,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
刘家迟迟不执行
徐家拿到了判决书,可刘家迟迟不执行。最终,徐家再次请求德惠市法院对刘家强制执行。
刘家老汉被法院带走后,堵上的路清开了。可刘老汉回来后,路又重新堵了回去,还种上了庄稼。
为运粮每年“买”路过
徐家为了能把粮食运出去,只得跟右边的两户邻居商量,借他们的园子走。当时,村委会为了缓和两家的矛盾,表示每年压路的费用由其支付,但村委会无法解决这笔开销,徐家只得自己花“钱”买路。
徐家右边的两户邻居说,每年秋收时,为了给徐家让路,园子里种的菜和庄稼基本就被连根拔掉,徐家每年象征性地给每户各200元。虽然钱不多,可徐家还是觉得花得冤枉。
“路是我修的 我就有权堵”
堵住路的刘大爷快60岁了,他说,其实自家房子翻盖前,这里本没路。路是他一点点儿铺出来的,为了能让自家走得方便,刘大爷也是用自家园子里的6垄地换来的“使用权”。他认为,路是自己用地换来的,又是自己修的,他就有权堵上。因为徐家为了这路的事儿,告了他们家6年,所以这路暂时不会开。 本报记者 姜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