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挚爱:
胳膊上文着女友的名字
冲动的惩罚:
两年逃亡,没一天过得安稳
爱情的忠告:
要相互理解,家庭因素很重要
前言——
午后3点,炙热的阳光透过串店的玻璃射进来,照在他白净的脸上。他喝干最后一口啤酒,“我杀人了,我要自首。”行李箱躺在脚边。
两年来,噩梦如影随形。女友满身鲜血地倒下;母亲眼含热泪期盼的眼神;警察追得他无处可逃……
见到民警,他才知,网上相识、相处5年的女友死了,眼泪“唰唰”地掉下来。37岁,他已经满头白发。
7月10日下午,在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通江派出所,记者见到了自首男子张某。蓝色绸子中式上衣、蓝色裤子、黑色布鞋,都是新的。
通江派出所民警张宝说,当日下午3点多,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一男子称要自首,民警立即赶到该串店,将张某带回派出所。
张某说话很平静,“2005年4月4日,在我女朋友家楼下,我刺了她三刀,她现在怎么样?还活着吗?”民警立即联系延吉警方,张某确系涉嫌杀人,已被延吉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一听说女友已经死了,眼泪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女友的照片一直在他的钱夹里。
张某已被刑拘,等待延吉警方押解回去。
相识
第一次聊天就陷了进去
记者: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张某:2000年,我在网上认识了晓丹(化名)。当时我下岗了,和朋友去网吧玩,我们聊得非常好。
记者:是第一次在网上和女孩聊天吗?
张某:是,第一次就深深地陷了进去。那时我已经30岁了,每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看网上留言。我总想象,晓丹长什么样?在干什么?她吃饭什么样?睡觉什么样?非常冲动。
记者:那时她多大?
后来,晓丹终于答应见面了,她刚18岁,还是高中生,可我们相处很融洽。不久,就成了男女朋友。
相爱
5年给女友花20多万元
记者:我看你两个胳膊上都有文身?
张某:(把文身藏了起来)不堪回首啊!左边是先文的,是我女朋友的名字,右边是“难忘”两个字,刺倒女友后,我把她的名字用刀割掉了。
记者:你们的感情怎样?
张某:非常好。晓丹比我小12岁,我们都属狗。晓丹虽然小,但非常懂事,温柔、体贴。后来,我开了家按摩院,晓丹不喜欢,我就兑了出去。我家条件挺好,父亲去世前是工厂厂长,每当晓丹有空,我就带她到全国各地旅游,海南、云南……出去一次就几万元。
记者:为心爱的人付出是幸福的。
张某:我愿意付出。我卖了父亲留给我的房子和轿车,全花在她的身上,20多万元吧。
记者:后来呢?
张某:晓丹毕业了,我们做生意,卖宠物狗,每笔生意都挣几千元钱……那几年是一段幸福的日子。
生恨
女友要分手 他酒后刺三刀
记者:那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张某:2005年初,晓丹不像以前那样热情了,给她打电话也不愿意接。她说,家里人不同意我们处朋友,因为年龄差距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