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03年末,吉林市公安部门组成40人的专案组,于2004年破获了吉林纳士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集资1.23亿元的特大案件,刘国民、杨向明、侯林坤等27名嫌犯被抓获。据了解,这是吉林市建国以来最大的非法集资案。
本报讯(记者 辛言) 2007年8月17日,曾经辐射东北三省的“纳士塔”非法集资诈骗案的两名主犯,刘国民、杨向明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枪决;另一名主犯侯林坤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前一审、二审他均被判死刑);其余20名罪犯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历了4年多的侦查、审理,经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作出以上的刑事处罚。至此,这起特大的集资诈骗、非法吸取公众存款案终于尘埃落地。
主犯刘国民
仅初中文化
胆子可真大
用5个虚假房证和2000元人民币申请设立公司,玩起了“借鸡生蛋”的把戏
据悉,这起涉案金额上亿元人民币案件的主犯刘国民,仅有初中文化水平。一天,他突发奇想,何不借鸡生蛋呢?于是,他四处查阅资料,最终把目标锁定在加拿大卡西亚国际有限公司在美国的纳士塔技术有限公司上,想打着这个公司的旗号向社会“集资”。
据了解,纳士塔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跨国公司,在北京设有办事处。但“纳士塔”项目当时在我国正处于征求主管部门意见的阶段,还没有任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发财心切的刘国民在对“纳士塔”项目根本没有实质性了解的情况下,于1999年1月5日申请设立了吉林市纳士塔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并且用5个虚假房证作为实物投资,评估价为254.56万元人民币,但实际货币投资仅有2000元人民币。1999年11月25日,刘国民在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登记了吉林市纳士塔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并于2000年5月29日在吉林市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
公司虽然成立了,但仅仅是个空壳,因为没有资金,始终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
2003年10月9日,“纳士塔”总部明确提出,吉林纳士塔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必须更名。但刘国民置若罔闻,根本没有当回事,继续筹集资金运作“纳士塔”。
主犯杨向明
凭借关系网
纠集同案犯
他认为,如果要成“大事”,单凭两人有些势单力薄,于是找到了另外几人,一一向刘国民引见
这个公司单凭刘国民是难以运作的。这时,一个重要人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就是当时正在北京搞融资的杨向明。
两人见面商谈后一拍即合,杨向明向刘国民献策:“我可以帮你搞到资金,方法是吸收民间资金。”一听说能搞到资金,刘国民很赞同。
事后,杨向明动用了他在社会上密集的关系网,但几年下来,杨向明也感觉到有些力不从心。他认为,如果要成“大事”,单凭两人有些势单力薄,于是在2003年9月,他找到了本案的另外几名被告人侯林坤等人,一一向刘国民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