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俩的炕上摆满了与工伤有关各类材料
37年前,于凤彬41岁,正当壮年。那天,他正在矿井下工作,由于巷道太窄,飞速驶过来的矿山车撞在他的腰上,从那天起,他失去了劳动能力。
出事20多天后,矿上给他送来了大红奖状,上写着:“于凤彬在1970年荣获五好职工称号。希望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再立新功。”
可是,奖状拿来后,矿上便没了“下文”,而于凤彬此时更需要的是工伤待遇。为了这个待遇,他们夫妻奔波了29年,终于拿到了《工伤证》。但又过去了8年,他的工伤待遇至今仍无着落。
巷道
受伤
我正在井下翻棚子,风机在转,什么都听不到,电车就朝我开过来了!
1961年,随父亲从山东迁来的于凤彬,被调到位于今白山市江源县松树镇的通化矿务局松树镇煤矿,当时这里是鼎鼎有名的中直企业,“那个年代,做为一名国营企业的职工,骄傲啊!”15日,于凤彬操着山东口音说着,老人的牙齿所剩无几,仔细听才能分辨出内容。
成为煤矿工人后,于凤彬回到山东老家和同村的张桂香结婚,3年后,张桂香来到了东北。一家人在山坡上平整出一块土地,依山建起3间土坯房,大山就是后墙,门前一条小河,这里有一个美丽的名字——水洞街。
张桂香说,丈夫出事时,三女儿刚刚夭折,她还在坐月子。
那是1970年12月22日,在通风队工作的于凤彬8点钟下井,“11点多,我正在井下翻棚子,风机在转,什么都听不到,电车就朝我开过来了!”于凤彬回忆,当时自己站在木头柱子旁边,柱子被撞倒一半,自己的腰就不能动了。
出事后,于凤彬被送到矿职工医院。“当时我疼得受不了,觉得是骨折了,让医院拍片,院长说:‘不用拍片,出了事儿我负责。’就这样,每天都用止痛片顶着!”于凤彬回忆。
记者想找到这位院长,但这位院长已经去世。
于凤彬说,服用了18天止痛片后,医院说床位不够用了。他拄着双拐还没走出病房门口,就看到有工伤的患者等着了,张桂香只能带他回家。他们向医院索要出院诊断,“医生说,诊断被领导开走了,我问是谁开的,医生又不说。”于凤彬坐在炕沿边上,他的拐杖跺得地面上直冒烟。
雪上
加霜
以为自己是好职工,又在井下受了伤,矿上理所当然会给定为工伤,但是他想错了
出院后10多天,1971年1月20日,矿上颁发一个大奖状给他,至今老两口还完好地保存着:“于凤彬在1970年荣获五好职工称号。希望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再立新功。”
于凤彬以为自己是好职工,又在井下受了伤,矿上理所当然会给定为工伤,但是他想错了。
“8次,8次停发工资!”张桂香说,具体停发的时间记不清了。原因是于凤彬受伤后无法上班,再加上他们一次次向上级反映情况。一家7口人,由于于凤彬的工资时断时续,日子雪上加霜。于凤彬出院3个月后工资就被停发了,这是老两口记忆最清楚的一次,因为,那时于凤彬的伤疼痛难忍,必须吃药,工资停了,药断了,于凤彬受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