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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饭店起争执 店方写博客讨说法 |
新闻热线:0431-96618 来源: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日期:2007-9-10 8:43:26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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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其中不乏一些过激言论,街道办事处表示不能接受;律师认为此做法值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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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对于杨先生的行为,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刘继业律师认为,将自己掌握的情况、图片等发布在网络上的做法值得商榷。“如果发布的情况不是真实的,只是自己的片面之词,而且以泄愤为目的,那么将涉嫌诽谤;即便说的是事实,但在发布的言论中有对另一方当事人或单位有言语中的讽刺、挖苦、侮辱等词汇,也涉嫌侵权,对方同样可以利用法律为自己辩护。”因此,刘律师建议,双方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对伤害情况进行鉴定,给出结论,维护自身权益。
“我要用这样的方式,让更多人知道这件事,让大家给我评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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