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季 通讯员 陈醒) 昨日8时30分许,随着大锤起落,一面私自搭建在长春某商场一楼的墙壁轰然倒塌。只为增加6平方米的经营面积,该楼9号业户竟私自封堵了400户居民共用的消防通道,在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下发的改正期限届满前,依然没有拆除。昨日,在公安与消防等部门监督下,堵塞消防通道的墙壁被强制拆除。
记者看到,该商场一楼的9号商铺大门紧闭。该商铺毗邻楼梯的拐角两侧,两面被封堵的墙壁清晰可见,粉刷的痕迹显示着这里曾是相通的。如果没有新搭建墙壁的阻隔,可以通过其直达楼梯口大门。
据介绍,该商场所在大楼7层以上为居民住宅,20天前,9号商铺承租者在原本是消防通道的地方私建起两堵墙,这样商铺面积增加了近6平方米,但封堵了400户居民共用的消防通道。该大楼开发公司反映给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重点科。重点科实地调查,情况属实,于9月10日下发了《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9月13日前拆除。《通知书》上写明“9号商铺将居民住宅楼安全出口封堵,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规定”。
昨日是改正期限届满之日,但9号商铺业主依然未将其拆除,在公安与消防等部门的监督下,堵塞消防通道的墙壁被强制拆除。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提醒,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消防通道一旦被堵,会直接影响到火灾发生后人员的疏散,阻碍消防人员进入火场扑救火灾,所以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工人们开始拆除砖墙 本报记者 张鹏飞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