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盟关系已经取消三年,“连锁店”字样却一直保留 本报记者 阚旋 摄
本报讯(记者 邹智威) 别人的注册商标拿来就用,工商执法人员上门,自称根本不知道这是侵权。继上次在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和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发现假冒的天天手机卖场后,昨日,执法人员又在农安县合隆镇及九台市发现了“天天手机”遭“克隆”的现象。
侵权理由之无知
店名是根据孩子名字起的
昨日,记者随同吉林省工商局稽查分局的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农安县合隆镇及九台市进行打假活动。在合隆镇的商业街上看到了“合隆镇天天手机卖场”,在这家30平方米左右的店面内,除了其店名和长春天天手机相似外,店内产品柜台上的灯箱片和背板也都是蓝底白字的标志,“天天手机”的字样和正规卖场如出一辙。
当问到店名的来源时,店员回答:“老板30多岁才生孩子,希望其天天开心,就起名‘天天’,所以,手机店的名称就以这个孩子命名。”
“天天手机”为注册商标,根据注册在先的原则,其他商家不能再使用,而该店所有店员都表示不知道此规定。
侵权理由之上当
兑店时对方说是连锁店
“我的店肯定是‘天天手机卖场’的加盟连锁店,不会错的。”昨日,在九台市二道街上的一家假冒“天天手机卖场”里,店主张先生一直强调自己的无辜。但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加盟连锁等相关手续和来往账目,他却拿不出来。
“这个店面是我今年兑过来的,兑店之前,对方告诉我这是‘天天手机’的连锁店,我就真以为是连锁店,还出钱重新装修。”张先生解释说。
据了解,这家店面在2004年以前确实与真正的“天天手机”卖场存在加盟关系,但是2004年开始,长春天天手机集团就取消了一切加盟连锁店。
正规商家无奈
他们坑消费者,我们背黑锅
针对目前在白城、四平、扶余、九台等省内多处假冒“天天手机”的店面,长春天天手机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薛天喜告诉记者,“经常要为假冒店面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做解释,最近接到了不少这样的投诉。”据他介绍,目前天天手机在吉林省内只有24家店面,而且全部为自营连锁,不采取任何加盟形式。对于现在市场上出现的假冒店面,如果存在属于严重侵权行为,他们将诉诸法律。
工商部门表态
侵权店面7天内必须更名
吉林省工商局稽查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天天”是注册商标,禁止其他手机卖场使用或出现“天天手机”的字样,目前使用这一名称的店面必须在7日内完成更名。而对于已查出存在侵权行为的商家,工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关于这些店面的手机进货渠道等问题,工商部门将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