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志刚 文/图) “太猖狂了!提供小姐,还写到马路上,一平方米那么大,谁过去都得瞅一眼!”昨日,长春市民刘某路过东环城路附近时,看到了一则用黄色油漆涂写的非法广告,气坏了。
记者来到事发路段,在东环城路由南向北的非机动车道上,确有刘某所说的非法广告,内容是:“杜小姐年龄22岁,13××××××773,处女,一宿100(元)。”字迹很大,很远就能看到,黄色油漆涂在干净的路面上更加显眼。
路过的人不免停下来看。“啊!这是谁呀,这么大胆?我还以为是办假证的呢!”一位大姐看清后很惊讶。不久,一对情侣从附近经过,女孩看后,脸“刷”地就红了,还小声地嘀咕着:“这人咋这样啊?”不过,一位大爷怀疑这事可能是有人在恶作剧。
记者拨通了这位杜小姐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巧合的是,这名男子也姓杜,并反复强调自己从没做过提供小姐的事,他也没任何同姓姐妹。在得知自己的手机号码被人写在马路上,还自称是小姐要以100元卖处后,这位杜先生表示,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和他说这事。他家住扶余县,前些天,他曾在长春市东环城路附近打工,和他人产生了矛盾,估计这事可能是这人做的。
律师说,这种将别人手机号码恶意公开的行为,已构成恶意侵权,且侵权客体复杂,既含有对他人电话号码隐私权的侵犯,又对受害人名誉权造成影响。公开散布虚假消息,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有必要,被害人可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