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厂家
经营公司曾单独购添加剂 出问题厂家不负责
记者再次联系天津厂家,据该公司法人代表唐总经理说,该公司曾从事工业、餐饮两种液体燃料,其中餐饮用燃料的质量和燃烧器要求更高。苏某从此处进的货,都是餐饮业所用。当询问该公司产品的燃点、闪点时,她坚称,经当地部门检测,每批产品都符合国家标准。
在该公司所提供的检验报告上,记者看到,并未有闪点的具体数值。但该厂家提供的国家标准上明确标明,即使是质量指标最低的1号工业用燃料,其闪点也不应该低于38℃。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该公司李经理。
记者:能否提供一下你们产品的闪点等数据?
李经理:这质量和闪点没有关系,但肯定符合国家标准。
记者:既然是你们的经销商,苏某的燃料就应该是你们这儿的吧?
李经理:他以前也进过燃料,但后来他就光是单独代销添加剂。燃料不太好说……我们协议上都标注得很清楚,经销商购买后用于做什么,我们概不负责。比如说,我们已经告诉他不能喝,他就是喝了,我们都不负责……
战士回忆
当时摸着地板前进
为救火顾不得氧气瓶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英勇的消防战士顾传奇。
记者:当时里面的情况怎么样?
顾传奇:漆黑一片,都是烟。但听说有人被困,我和战友赶了进去,只能手拉着手一同前进,后来到二楼灭火,也只能蹲下后一只手摸着地板,另一只手拽着水枪前进……
记者:没有意识到氧气瓶里空了吗?
顾传奇:我在里面总共待了一个多小时,第一次的氧气瓶用了40多分钟。后来忙得一身是汗,再换个氧气瓶冲进去时,又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已经顾不上氧气瓶了……
消防行动
菜馆使用燃料未审批
将排查饭店及燃料公司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宋洪峰说,这种闪点过低的燃料,绝对不能在饭店等公共场所使用。
他提醒市民,“十一”长假临近,出行要注意消防安全。下一步,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将继续加大对公共场所的隐患排查力度。
消防部门调查发现,长春市祥顺经贸公司和翠花菜馆签有供应燃料合同,签署日期为2007年5月24日。但翠花菜馆使用该燃料,并未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消防部门将会继续调查,排查是否还有饭店使用类似燃料,一旦发现将禁止使用,甚至给予处罚。目前长春市还有3家经营液体燃料的公司,消防部门已开始对其进行清理整顿。
目前,对于相关责任的划分仍在进行。对于翠花菜馆、燃料公司存在的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未来几日内,还将有相关涉案人员接受调查。
“翠花菜馆爆炸事故”续
两操作员竟有一人离岗
燃料公司驾驶员苏某、操作员殷某,因涉嫌危险化学品事故罪被刑拘。经查证,二人无上岗证,非法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而运输燃料车也仅为普通卡车,不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条件。此前在二人接受调查期间,记者见到了他们。平时,就是由两人向翠花菜馆的油槽中加油。按道理,应一人加油,另一人注意输油管与油箱口的连接情况。
记者:以前是怎么送油的?
殷某:以前,我们将油送到菜馆后,会有一个王姓保管员负责“接油”。他从菜馆扯出一条电线,插上电源,泵启动后,燃料油自动会注入槽里。
记者:当时为什么就剩一人?
苏某:我想去附近市场买东西。到菜馆后,我听殷某说,没找到那个王姓保管员。我当时进了菜馆,想帮着找,从二楼走下来时碰到个经理,我就委托经理去找了。我想不会出啥事,就去市场了。
记者:没意识到当时的操作会出现问题吗?
殷某:没有。当时保管员告诉我可以加油了,我才加的。结果,我启动泵不到1分钟,就跑出两名小厨师,喊着“油要溅出来了!”我赶紧就切断了电源,可随后还是听见了爆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