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化讯(记者 闫硕 卢红 通讯员 徐永毅) 刚刚为已故的父亲处理完后事,心情悲痛的女儿到当地公安局为父亲注销户口时,却意外发现老父的户口早在5个月前就被注销了。“是谁干的?”这个消息对死者的所有亲友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经调查了解,这一切都是村委会人员私自向公安局申请户口注销造成的。
女儿
人还没死 户口就注销了
事情发生在通化县某村。据死者60岁的女儿张敏(化名)讲,老人是在2006年5月去世的,处理完后事约一个月后,她来到当地公安局注销户口。然而,电脑上明确显示,早在5个月前,老父的户口就被注销了。连民警都吃惊:“户口早都被注销了,你咋又说你父亲刚去世呢?”这件事情发生后,弟弟、弟媳都对她产生了误会,给她的精神造成了严重伤害,让她心里特别委屈。她找到了村委会,才知道这事是由于村委会向当地公安局申请注销造成的。
了解情况后,她立刻去找村支书、村主任,想让他们对弟弟、弟媳说清楚,来化解这事给她们姐弟之间造成的矛盾,其他就不想追究了。但是,两位领导都是一个态度:“不行,愿意哪告哪告去,我们不管!”一气之下,张敏决定跟村委会打官司,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元,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村主任
为要占地补偿款 篡改时间
“她说的纯属谎言!是她口头对我们申报的……”对于张敏所说的委屈,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代表村委会出庭的村主任赵某矢口否认。赵某称,当时村委会是根据张敏的口头申报,将张敏的父亲在村里的户口底页注销,完全是合理合法的。“死者家属不向村组织申报,村委会是不会擅自注销他人户口的。”赵主任肯定地说。
随后赵主任又说,张敏之所以跟村里打官司,是因为她想在2006年得到占地补偿款1万元。因为2006年村委会的土地被征用后,村民通过会议,一致决议2005年死亡并注销户口的村民不享受土地补偿款,其实是张敏不顾他的父亲于2005年死亡的事实,在内蒙古某县卫生院开具了一份虚假的死亡“诊断书”。
法院
村委会擅自上报注销户口
在法庭上,双方都提供了各自的证据,都说自己有理。经过通化县人民法院详细调查核实,最终,审理查明后认为:村委会在没有利害关系人申报,也没有死亡证明的情况下,就以老人死亡为由,上报到公安局;公安局根据村委会的报表,将户口注销。村委会在不明确老人何时死亡,也未经其家属同意,而且也没有死亡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向公安机关上报,注销了户口,存在过错,侵害了公民人格权利,应该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但是由于村委会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法院在日前最终判决,村委会以书面形式向张敏赔礼道歉。
据了解办理注销户口的程序为,死者家属须持 《户口簿》、死者《居民身份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户口,但对于此案由于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而涉及到的警方是否具有责任,张敏并未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