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长春市民生将朝何处走,市民又会感觉到怎样的变化?昨日,长春市下发了《长春市民生规划纲要(2008-2012)》(征求意见稿),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城市作出的5年民生规划。
■关于生活
低保标准提高40%以上
到2012年,长春市人口总量将达到760万人以上,人均GDP预计达到7500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次。到2012年,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90万人,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0%以上。
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35万
到2012年,要让更多市民拥有财产性收入,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递增13%以上,2012年达到2.35万元左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6%以上,2012年达到6400元,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水平。
解决二次供水饮水安全
到2012年,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7.5岁以上。城市日供水能力达到130万立方米,饮用不末端水质合格率达到100%。彻底解决城市二次供水饮水安全问题,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0%,城市年供气能力达到200万立方米,污水二级处理率达到85%,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5标台,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关于住房
解决3.95万住房困难户
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农民住宅砖瓦房比重达到100%。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住房拥挤户的住房困难,到2010年底,对城区人均住房面积11平方米以下家庭通过租金核减、租赁住房补贴的办法全部解决。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2012年底解决住房困难户数达到3.95万户。
减轻中等收入群体住房负担
把减轻中等收入群体住房负担提上日程,努力增加住房有效供应,特别是中小户型商品房供应规模,支持自住性购房需求。2012年,基本建成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居住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
■劳动就业
重点解决夫妻失业问题
到2012年,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新创办民营企业8300户,新创办个体工商户4.2万户。在普遍解决“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再就业问题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好夫妻双方失业、一户两代人失业、单亲扶养子女失业人员以及贫困残疾人等困难家庭的就业问题。公益性岗位数量保持在1.5万个以上,实行岗位空缺和新增用人申报制度,优先保证困难群众即时就业。
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水平过高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管。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0%左右的目标。
■关于教育
所有少年儿童就近入学
推进城区薄弱中小学改造,实现市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基本均衡,实现所有少年儿童就近入学。严格规范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到2012年,职普招生比例达到1:1,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5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