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示:2007年12月31日,长春市一居民楼发生火灾。原来,该房主装修后没支付装修款,承包工程的郭某多次讨要不成,就放了火,导致两人被烧伤。虽然这是一个极端案例,但在年终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会经常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因此本报开展“帮农民工追讨欠薪”行动,并引起了长春市市长崔杰的重视。
本报开通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的热线以来,反映工资被拖欠的线索不断,几起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事件也有望在近期解决。
去年8月,九台市城子街镇的赵先生带着30多名农民工,在长春市洋浦大街一个工地承包一份木工支模工程,如今,完工3个多月了,可他还有9万多元的工程款没要回来。连日来,本报一直关注着此事。
昨日,一直没露面的韩某打来电话,称他不是赵先生上面的大包,只是该工程介绍人,大包是朱某。但韩某说,他可以代朱某处理此事,而与赵先生的债务关系,他认为按合同约定,完工后他会支付工程款的75%,等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再将余下工程款全部支付。但韩某认为,赵先生承包的支模工程还没彻底完工,一二层等处仍存在遗留问题,为此如按合同约定,他支付的工程款不应超过75%。
韩某表示,他与赵先生是承包合同关系,农民工工资问题并不是他应承担的,但他考虑到农民工的利益,将想办法凑钱,争取在本周六支付部分钱给赵先生,好让赵先生给农民工发工资。
昨日,记者试图与朱某取得联系,核实其该项工程的大包身份,但一直没能联系上。吉林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某表示,他们是与韩某签订的发包合同。于某说,该公司工程款已进行了支付,他已联系韩某,希望他能妥善处理此事。
据赵先生说,韩某是挂靠在某建筑公司承包工程的。当日,记者来到该建筑公司核实此事,但未果。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作人员表示,赵先生可带着相关材料到该局进行投诉,他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如赵先生所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属实,他们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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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稿件 本报记者 李志刚 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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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欠薪也有望解决
从四川来的小罗在长春市岳阳街一工地打工,工程竣工几个月了,但因为建筑单位方面与清包杜某在结算上有争议,他们150多名农民工还没有拿全工资。
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调查发现,该公司违规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自然人杜某,监察部门责令该工地的建筑单位中国第四建设局吉林分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143万元工资。据悉,如果该公司拒绝支付拖欠工资,监察部门将会对该公司采取行政罚款,将其拖欠工资的情况上报建设部、中建总公司;建议建设主管部门限制该公司在吉林省新项目的招投标;载入中国人民银行诚信系统,限制该公司在银行的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