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记者昨日获悉,长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从现在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五年(2008年~2012年)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您的一个想法或者立法初稿,将有可能成为长春市的地方性法规。
据介绍,为编制好《长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2008年~2012年)地方立法规划》(以下简称五年立法规划),经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
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是长春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所迫切需要的,重点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一)长春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需要的;(二)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在地方贯彻实施过程中需要细化的;(三)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的重要事项,长春市政府制定的规章经过一段实施,条件成熟可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四)国家和省尚未出台法律、法规,需要长春市进行创制性立法的;(五)已经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经过一段实施,需要修改、补充、废止的;(六)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和体制改革措施出台,涉及政治、经济、民生等重大问题的。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要有法规名称,有初稿的要附上初稿,没有初稿的要附上立法的依据及所要调整规范的主要内容;要注明详细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08年4月30日前邮寄或发送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处。
地址:绿园区景阳大路893号 邮政编码:130062
电子邮箱: rd_fgc@changchun.gov.cn
联系电话:0431-87605854、8760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