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丽颖 通讯员 张暗礁) 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卡业务,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近日对社会保险卡办理流程进行了调整,按新参保、续保和再次缴费分别办理,并启动了单位社会保险卡业务。
据了解,为给广大参保人员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从2006年底推出了社会保险卡缴费业务,目前已经有16万多个体参保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卡,实现了在银行持卡缴费。
社会保险卡办理流程调整
■新参保、续保人员
个体新参保人员和解除劳动关系以后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在社会保险局个体分局办理社会保险卡。
办理地点: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所需资料: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失业证明、居住地街道(社区)相关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续保人员持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减员表
咨询电话:0431-88679907
■再次缴费人员
再次缴费人员可以在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卡。
办理地点:民康路1012号(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一楼)
所需资料:再次缴费人员需携带《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手册》、身份证(或户口簿)
咨询电话:0431-88685680
对于社保卡缴费,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就近到吉林银行网点持卡缴费。
缴费档次当年不能变更
另外,记者从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了解到,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当年不能变更,需要调整缴费档次的可在第二年缴费前到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卡大厅按规定申请变更。修改缴费协议基本信息或在缴费遇到问题时须本人携带《社会保险卡缴费协议书》、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险卡大厅办理。办卡后实现再就业或当年退休的个体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险卡缴费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再就业合同或退休审批表到社会保险局一楼办理撤销缴费协议手续或修改缴费周期。
单位也能办社会保险卡了
以前,单位办理需到社保部门的窗口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现在为加快参保单位缴费的电子结算步伐,方便缴费,2008年将开展单位社会保险卡业务——定期借记,由社会保险部门委托人民银行通过跨行划转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