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沈阳。皇姑区崇山西路93号。
一栋栋灰色的楼房已显现出老态。旁边有老人指点说,这就是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的原址,拆了厂,盖的楼。如今这楼也有10来年的历史了。
22年前,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宣布破产,成为新中国第一家宣布破产的公有制企业。
当时的外电报道称:“中国沈阳,一项重大的实验:中国东北的沈阳城发生了‘地震’,‘超过八级的改革地震’。”

《辽沈晚报》记者 王晓倩 摄

沈阳市防爆器材厂原址

资料图片
那场地震
1986年8月3日。
沈阳市迎宾馆北苑会议厅里安静得出奇,只有几十名记者的摄像机、相机咔嚓咔嚓的声音。
会议厅里坐满了人。韩耀先静静地坐在一个角落里。
满面严肃的沈阳市工商局局长宣读: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破产通告
第一号
根据《沈阳市关于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破产倒闭处理试行规定》(以下简称《破产倒闭规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于1985年8月3日被正式宣告破产警告,进行整顿拯救,限期一年。但是一年来虽然企业做了各方面的努力,终因种种原因没能扭转困境,所欠债务无力偿还,严重资不抵债。现决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从即日起破产倒闭,收缴营业执照,取消银行账号……
通告很短,才200余字,却铿锵回答,公有制企业也能破产。
而坐在角落里的韩耀先,就是起草了这份被称为中国破产第一法——《沈阳市关于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破产倒闭处理试行规定》的人。
中国破产第一法
社会主义也能搞企业破产?
1984年6月,韩耀先刚刚从企业调任沈阳市集体经济办公室搞政策研究。
一天,一份时任沈阳市市长李长春的批示送到了沈阳市集体经济办公室——“经营不好、不能够生存的企业,到底怎样处理,能否进行破产倒闭!最好拿出一个破产倒闭的规定。”
背景是,1984年上半年,东北工业重镇沈阳就有43户集体企业亏损严重,资不抵债。
任务交给了了解企业的韩耀先。“破产倒闭”,韩耀先先是喜,继而忧,他做梦也没想过,在社会主义的天空下,居然,要搞企业的“破产倒闭”?!
关于“破产倒闭”,韩耀先坦言,最初,他的大脑中总是浮现出资本主义经济萧条时期,工厂纷纷倒闭、破产,职工饥寒交迫、公司老板跳楼自杀的场面……家里人听说他要搞这个“让企业破产的规定”,也纷纷摇头。妻子劝他,你在社会主义搞破产,要是再来了运动,第一个批倒的,就是你!
心里总是隔着这么一块儿的韩耀先于是最先想到的是“关、停、并、转”,“社会主义国家企业不能倒闭,企业搞不好将来大门一关,职工分流,关闭的企业由政府行政部门下令停产,最终关闭,这不就得了!”自觉想法不错的韩耀先经过一番调研,40多条内容、3000余字的《破产倒闭规定》初稿出炉了。
一星期后,初稿被毙。李长春在初稿上批了这样一段话:“企业倒闭是竞争中的破产,不是人为的关闭……此文件很重要,但现在的理论水平还不行!”
“就是市场经济这个提法。竞争中的破产,不是政府的行政手段,应用经济规律、经济杠杆去引导企业!”韩耀先一下子找到了方向。
一个多月后,韩耀先形成了《破产倒闭规定》的完整意见:在市场竞争中必然出现优胜劣汰。为了保护竞争,鼓励先进,根据集体经济的性质、特点和改革的客观要求,就城市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进行破产倒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