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同时还任命孙万胜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祝国治、吴玉琦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蔷
陈蔷,女,1955年10月生于长春。1980年由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1996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任团省委常委、宣传部长。1988年到2002年在省纪委监察厅工作,1995年任监察综合室主任(副厅长级),1999年任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2002年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2004年兼任省文联(作协)党组书记(正厅长级)。
孙万胜
孙万胜,男,1951年7月生于长春,祖籍山东郓城县。1984年任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曾分管政治侦查、刑事侦查、经济侦查、技术侦查及消防支队、外事、警卫、治安处等工作。1991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长春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1998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祝国治
祝国治,男,1951年2月生于梨树县。1979年10月至1992年,先后任梨树县郭家店镇党委书记,梨树县委常委,梨树县委书记。1992年11月至1997年6月,先后任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1997年6月至2008年1月,先后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成员,兼任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吴玉琦
吴玉琦,女,生于1953年,1969年参加工作。1979年从事检察工作,曾先后任怀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2年任公主岭市委副书记。2001年任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省检察院助理巡视员。2007年3月任副厅长级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副局长。
本组图片 本报记者 郭亮 摄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昨天上午在长春结束,会议任命陈蔷为省监察厅厅长。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批准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
免去张冬梅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宋祥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苏迎旭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马媛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刘建伟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免去于承烈、高继业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孙万胜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任命李树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聂晶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徐明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张忠杰的省人民检察院吉林林区分院检察长职务;免去张书华的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职务;免去李树涛、李成林、何彦通、李铮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